苏州市新生儿参保指南
一、办理依据
《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第138条)第29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儿童)可在结算年度内申请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标准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户籍迁入本市的;
(2)三个月内出生(本市户籍)。
二。所需材料
户口簿
三。新生儿参与居民医保流程
1.保险登记
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机构办理居民医保登记手续。注册成功后,由社区社保经办机构打印《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交给参保人(监护人)。其中,跨年度缴纳上一年度居民医保的新生儿,打印《社会保险费征缴通知书》(以下简称《征缴通知书》)。
2.支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监护人)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方式完成缴费(选一项):
(1)被保险人(监护人)持投保登记表或收税通知书到苏州市区范围内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交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费。
(2)参保人(监护人)可在微信上登录“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
收集账单
参保人(监护人)完成缴费后,凭缴费凭证到原社区社保机构领取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