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指南(材料+地点+费用)
国家实行机动车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一、处理条件
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未经登记的。
二。处理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车辆出厂合格证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完税证明
车辆减免税证明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
三。搬运地点
1.A1号窗口。长沙市雨花区钟毅一路58号城南车管所a2;
2.长沙市芙蓉北路街道蓉北路一段88号城北车管所;
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与农大路交叉口城东车管分局;
4.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望城分局车管所;
5.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永通大道二段59号城西车管分局;
6.长沙县星沙中南汽车世博路A3区中南车管分局;
7.长沙县开元东路1320号长沙分局车管所
四。处理过程
1、车管所检验岗检验车辆。
2.受理岗位提交申请。
3.在付款窗口付款。
4.选择机动车牌照。
5.在制证窗口制作行驶证和登记证。
五.处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7:00。
六。手续费
1.反光号牌:100元/副(挂车50元/副,摩托车35元/副,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40元/副);
2.行驶证费用:10元/份;
3.注册证书费用:10元/份;
4.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