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缴纳年度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0年青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502.75元。
2021年各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青岛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市北、黄岛、崂山、李沧、城阳、即墨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为1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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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且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费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