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参保材料
1。企业员工
(1)《雇主雇员就业保险登记表》或《雇主雇员就业保险申请花名册》。
其中,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应填写《苏州市用人单位职工就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台湾省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手续;其余人员应填写《用人单位职工就业保险申请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首次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非本地户籍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转移的,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4)在本地就业的外国人,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就业证明,并填写《外国人参加苏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协定)国家国籍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免除协议约定险种缴费义务的,应提供协议所在国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2。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增加在职人员)和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