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提取办法

互信息2022-08-15  7

2022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取]

1.提取对象:青岛市批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住房所有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

2.提取时间和金额:城市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后,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可从个人实际缴费中提取一次(扣除政府奖补资金后)。

[退租]

职工连续3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租房的,夫妻双方均可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注: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提供职工住房租赁登记证明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租金支出,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不得超过2500元。

[退休提款]

退休职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同时注销。

[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提取]

适用范围: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同时注销。

关于青岛公积金提取的更多详细信息,可在专题[青岛公积金提取与使用]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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