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柜台处理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提出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即时办结,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提取结算账户,其中提取结算账户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ⅰ类借记卡。一类借记卡仅限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银行。
备注:提取结算账户为职工一类借记卡的,需由职工本人通过柜面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绑定,也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持《青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和职工本人身份证在柜面绑定。
(二)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个人专业版)
青岛公积金网上提取类型:自助提取商业贷款、提取租房、提取离职就业、提取低保、提取退休等。请参考操作。
退休登记操作(个人网上营业厅)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退休登记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点击此处进入]、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爱山东”APP等渠道自助提取。
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营业厅:点击此处进入。
1.进入业务界面后,点击“我要退休取款”按钮,打开取款界面:
2.选择结算方式,获取验证码并填写,点击【申请注册】按钮:
3.申请注册成功后,提示:
▌租赁青岛住房公积金支取(额度)登记
点击此处进入: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网上营业厅。
进入业务界面后,点击提取注册,弹出注册界面:
在点击下一步之前,你需要确认你的婚姻状况。如果是单身,需要签单身声明。如果已婚,需要填写配偶信息和结婚登记日期:
如果不确认婚姻状况,直接提示【下一步】:
在签署单一宣誓书时,会弹出:
结婚时,填写配偶信息:
接下来会打开注册界面,输入取款金额,获取并填写验证码,点击申请注册:
注册成功后,提示:
▌撤销和登记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适用范围: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同时注销。
进入:青岛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营业厅
根据具体提取处理界面左侧菜单"收款业务处理-提取"中的实际业务点:
1.进入业务界面后,点击“取款登记”打开取款界面:
2.选择结算方式,获取验证码并填写,点击【申请注册】按钮:
3.申请注册成功后,提示:
更多详情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