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结婚登记全市通办办理条件及办理方式
兰州婚姻登记贯穿全市试运行。
一、处理条件
1.此次试点仅限于婚姻登记(初婚、再婚)。
2.凡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或其中一方具有兰州市户籍,以及驻部队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兰州的现役军人,均可在全市八个婚姻登记处申请审批结婚登记。
3.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领取(补办)结婚证、离婚证;并且没有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数据不一致等。,暂不实行跨县办理。
二、处理方法
双方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兰州市任一婚姻登记处现场办理。
1.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红底2寸免冠照片3张。
2.军人需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身份证和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复婚的话需要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