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Xi安社保业务范围
更改1
从11月1日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以下柜台业务:
员工、公务员“四险”在职退休。
弥补员工“四险”缴费基数的差额
员工“四险”个人欠费支付
员工“四险”个人补偿
职工医疗保险跨统筹转移接续(含网信办申报)
退役士兵工资
员工往年“四项保险”历史缴费基数申报
零星报销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紧急抢救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特殊药品费用、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费用、生育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受理业务。
参保单位提交的门诊慢性病资格业务(正常办理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资格申请)
关闭异地病历系统,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暂不审核异地病历。
改变2
11月10日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业务、四险'保险业务(临时柜台、网点大厅)全部停止,医疗保险企业、经办机构中央自助查询机网点查询打印业务保留至系统关闭(系统关闭,另行通知)。
改变3
2021年11月的医保费用仍在现有系统内核定,各参保单位应在2021年11月15日前按原渠道完成医保支付工作,确保参保职工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数据能顺利导入新医保系统。
2021年12月的医保费用在新医保体系中支付。
改变4
2021年12月1日起,工伤和失业保险所有业务(柜台和网点)恢复办理。
12月份未完成人员增减的参保单位,请在12月10日前完成,系统将于12月10日24: 00统一核定12月份费用;
12月11日至12月30日办理2022年1月人员增减,12月31日24: 00统一核定1月费用。
常见问题
1、如果“四险”缴费和待遇受到影响怎么办?
参保单位和个人因业务暂停多缴或少缴的“四险”费用,在新系统上线后予以退还或补缴;
如因业务办理延迟影响个人“四险”待遇,待新系统上线后统一办理。
2。系统切换期间缴费基数申请怎么办?
2021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不再与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同步申报。待新医保系统稳定运行后,开展2021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缴费基数申请延误会造成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少缴或多缴的问题,在缴费基数申请后集中处理。
2021年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如果系统切换影响了正常缴费医保待遇的享受,有什么保障?
由于系统切换会影响部分参保单位的正常缴费,为确保参保人员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2021年11月正常缴费的参保单位,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延长一个月至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