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象山区不动产业务在哪里办理
象山区自然资源局:翠竹路1号纬四楼象山区行政中心。
电话:7268350
补充信息:住宅不动产登记费标准: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化登记。原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费,即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登记费。规划为居住用途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套80元。
1、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造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居民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交换、赠与、继承、遗赠等。,且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故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3.住宅和建设用地的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条件的变化,以及共有性质的变化等。,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
4、当事人住宅和建设用地抵押、抵押登记(包括首次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5.根据协议,当事人在住宅和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并申请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对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不动产登记,登记费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