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一)2019年,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全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8861元(5738元/月)。2020年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23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二)2019年乌鲁木齐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408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951元/月。
(三)2020年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19年的工资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四)参保单位职工2019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19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最低标准(3235元/月)的,按照最低标准3235元确定盐缴;高于自治区全口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17214元的上限确定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