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材料(辖区内)
办理昆明市(辖区内)机动车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①当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②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和凭证;
1.二手车交易发票;
2.对单位分配的,上级单位应出具相应的分配证明;
3.资产主管部门对单位资产重组或资产整体出售的批准文件;
4、法院出具的生效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仲裁裁决书正本和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6、继承、赠与、中奖、离婚协议及机动车债务清偿协议等相关文件及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公证书)原件;
7.公安机关破案后返还的、原机动车所有人已结清的被盗抢机动车来历凭证室(权益转移凭证)原件;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
④机动车驾驶证;
⑤机动车号牌;
⑥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或者海关认可的转移证明;
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网络验证后无需提交)。
相关样表下载:
1、机动车登记、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适用于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
2、机动车登记、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