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范围
在《2022年普通高考加分考生分类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1)和《2022年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分类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2)中,信息点编码栏中无“不采集”的所有加分项目和优先录取资格类别均在普通高考报名时申报。
申请材料
符合加分和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逾期未报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
1.申请加分的烈士子女(非军人烈士子女)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考生及父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取消台湾同胞和台湾同胞子女在我省就读相关证明的通知》(粤府〔2018〕3号)要求,已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考的台湾同胞,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居民居住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五年通行证》之一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本》的台湾同胞子女(台湾省籍贯)。
3.参加普通高考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在向市招生办申请加分时,须提供本人退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退役证书的封面和内页。
资格考试
1.初审。
各市招办对申请2022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和优惠录取资格的考生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审,并于11月2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录入系统。当考生符合多项条件时,可在系统中进行多选,按本科和专科水平选择高分项进入。
2.复习。
录入完成后,各市招办将打印《2022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审核表》(见附件13)、《2022年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考生备案表》(见附件14), 并按附件13、附件14中的列表顺序分别整理出申请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份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附表13加盖公章,于11月29日前报省级招生办审核。 附表14及相关考生证明复印件由市招生办审核备案。
3.宣传。经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高考合格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示信息保存至2022年底,接受社会监督。未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
附加获取类型
1.军人子女(含军人烈士子女)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粤教〔2013〕138号),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优惠录取政策的考生,申请加分和优惠录取资格,由驻粤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并负责汇总军人子女名单(考生编号、姓名、性别、优惠类别)及其所在单位参加高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并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报省军区政治部干部部,由省军区政治部干部部审核同意后,编制上报省招生办。 省招生办将根据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审核结果,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名单。
2.“三侨”和少数民族考生。
省招生办将继续会同省侨办、省民委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三名华侨学生和少数民族考生进行资格核查,确保少数民族地区三名华侨学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三、留学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侨办〔2021〕1号)要求执行。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查,按照《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府发〔2020〕1号)要求执行。
附件下载:附件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