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社保缓缴细则(材料渠道时间)

龙凤呈祥的意思2022-08-15  12

相城区社保缓缴细则(材料+渠道+时间)

一、申请材料(需单位公章)

1.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申请日前三个月所有开户银行的存款账户对账单

3.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身份证及有效证明材料4。支付担保证明(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营业执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为首次申请延期付款在两个月以内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企业除填写申请表外,只需提供担保证明和担保人身份证明;同时,实行简易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渠道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按照“网上办,不见面”的要求,对已通过实名认证的企业暂缓办理。特殊情况可以预约的,可以通过公共税务咨询电话提前预约,申请缓缴的企业可以到相应的办税服务厅(点)预约时间。

三。延期保险的种类和申请期限

1.需要申请缓缴的企业,可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十六条政策意见》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相城区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

2.延期缴纳社保费的申请期与社保费征缴业务的报告期一致。根据2月份《关于调整相城区职工社会保险经营期限的通知》,2020年2月15日前申请缓缴的,缓缴期限自2020年2月起算;2020年2月16日至3月7日申请缓缴的,缓缴期从3月开始;以此类推,申请缓缴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5月4日。

四。注意事项

1.缓缴企业应当如实填写缓缴申请表,并对信息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同时,遵守承诺。如有违反,缓缴期立即终止,按规定接受失信惩戒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缓缴期间,缓缴企业应当继续按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就业保险和终止工作保险手续,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发放工资时依法代扣代缴;

4.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万一退休、调动等。企业中的职工,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受相应待遇或办理手续。疫情期间,也可按规定延迟办理相关手续。

五.履行义务

缓缴期满后,缓缴企业应当在下一个社会保险征缴期内,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缴滞纳金。

六。电话号码和地址(预约仅适用于特殊情况)

税务咨询预约电话:9688737

预约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税务窗口(相城区清源路168号)

社保电话:67591980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9340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