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市政府规定,中小企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张家港市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已采取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且无大规模减员的中小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自治区产业和环境保护政策的,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市政府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哪些险种,可以缓缴多久?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
需要申请缓缴的中小企业如何申请缓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十项政策意见》(2020年2月2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延期缴纳社会保险申请表》,并附上申请日三个月前的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和缴费担保凭证(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企业。
为两个月内首次申请缓缴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企业除填写申请表外,只需提供支付担保证明(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营业执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同时,实行简易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延期社保费的申请周期与社保费征缴业务的结算周期一致。其中:2020年2月29日前申请缓缴的,缓缴期自2020年2月(期限)起算;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申请缓缴的,缓缴期从3月(期)开始计算;2020年4月1日至5月2日申请缓缴的,缓缴期从4月(期)开始计算;申请缓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日。
例如,企业在2020年2月20日申请缓缴6个月,可以将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缓缴。上述期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将与2020年8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合并,在2020年9月5日后领取,以此类推。
申请缓缴的企业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缓缴手续?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按照“网上办,不见面”的要求,对通过实名认证申请缓缴的企业进行网上申请。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预约。可以通过公共税务咨询电话提前预约,申请延期缴纳的企业可以根据预约时间到相应的办税厅(点)办理。税务热线:96888740。
在线应用程序门户(小程序):
缓缴企业在缓缴期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应注意:
(一)缓缴企业应如实填写缓缴申请表,并对信息及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同时遵守承诺。如有违反,应立即终止缓缴期,按规定接受失信惩戒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缓缴期间,缓缴企业应当继续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就业保险和终止工作保险手续,并在发放工资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企业职工退休、调动的,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受相应待遇或办理手续。疫情期间,也可按规定延迟办理相关手续。
缓缴企业在缓缴期间享有哪些权利?(1)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2)缓缴企业在缓缴期间免缴滞纳金。
缓缴期届满后,缓缴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缓缴期满后,缓缴企业应当在下一个社会保险征缴期内,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并确保在扣除期限前税前扣除账户余额充足。
例如,某企业从2月起缓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企业应在9月20日前将7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存入扣税账户。
缓缴企业可以提前结束缓缴吗?缓缴期间,企业需要中断缓缴、提前恢复正常征缴的,可以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恢复正常征缴;审批次月,缓缴期的社会保险费与正常结算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一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