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企业社会保险缴款的比例
职工医保:单位8.5%,个人2%。
灵活员工
员工医疗保险: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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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医疗保险局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促进市场主体稳步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分阶段调整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5月1日起,青岛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由9.5%调整为8.5%,个人缴费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由10%调整为9%;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5%调整为9.5%。
二。本次阶段性费率调整政策暂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和省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参保单位或个人在2021年5月1日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保费所属期间的费率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