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才市场档案接收

孔子的主要思想2022-08-15  15

太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二十问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有哪些?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范围主要包括: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职工档案;

2.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辞退、注销记录(聘用)或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其他因私出国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国员工档案;

7.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社会管理人员档案。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1.招聘和就业。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者的资质、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协助企业招聘员工。

2.选择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档案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政审、部队入伍政审、党组织入党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在社会保险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会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查看缴费年限。

5.出具相关证明。充分发挥人事档案作为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根据记录为档案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三。流动人口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什么?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5号)

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哪些?

流动人员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接收和传输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定和归档;整理和保管档案;为符合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根据档案记载,应当出具档案、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相关单位提供政审(检)服务;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七个方面。

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由谁来提供?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工商总局令第1号),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其他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留自己或他人的档案。

六。如何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出手续?

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和拟转出事业单位出具的转出函(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个人社保应同时转出)。

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如何传输?

移交档案时,档案移交机构应在档案中附上档案材料目录或清单,严密封装并填写《档案移交通知书》,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递送方式移交,个人不得自带档案。

八。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如何办理接收手续?

1.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及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到拟调动的机构开具调动函。

2.到当前备案机构调出档案。

3.办理档案寄存手续。

九。哪些材料要及时归档,如何处理?

1.国内学历学位材料。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标准快递”传递。

2.国外的学位材料。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加盖红章备案,钢印无需备案)。

3.标题材料。带介绍信,带有效证件。

4.党员材料。正式党员材料(预备党员材料转正后应归档)由党组织以保密方式直接传递,或盖章(党委、总支盖章)后由所在党组织派人携带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证件。

5.工作材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形成的材料,由材料形成单位以保密方式或派专人传递。非国有企业等单位形成的材料,一般由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凭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6.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钟组发〔2009〕12号)归档范围和要求的其他材料。

十、哪些单位可以查阅档案,如何办理?

1.公安部门、保卫部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档案。检查人员必须是两名中共党员,携带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接受检查。

2.设有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同意,可以查阅档案人员的人事档案。检查人员必须是两名中共党员,携带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接受检查。

3.未设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需要了解档案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的,可以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阅或者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XI根据档案记录可以出具哪些证明,如何办理?

1.亲属的公证证明、经历、简历等。本人将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经办人介绍信及有效证件)和公证处空白表。

2.养老、特殊工种、购房、年假的工龄证明。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证件)。

3.其他证书。

十二。如何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1.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用档案员时,本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证件),带领相关人员审核档案。

2.档案员入伍时,本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及代理人有效证件),带领相关人员审核档案。

3.档案人员因公随团出国(境)时,本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和出国任务书。

4.档案人员或其子女申请入党时,本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及相关信件办理。

十三。档案里的材料怎么复印?

1.复印笔录。我会带上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2.外地父母投靠子女的,复印毕业生登记表或干部简历。我会带上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3.复制所有权声明表。我会带上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

十四。档案工作者的党组织关系应该如何转移?

1.党组织关系转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原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组织关系转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党组织,提供接收机构党组织详细名称。

十五。用人单位委托存档的,应如何办理集体户口建立?

1.提交开户申请,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同志可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

2.需要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六。应届高校毕业生哪些档案应该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的,自费出国留学的,自由或灵活就业的,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十七。通过快递将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有什么要求?

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移交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年39号)的有关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移交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1.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的,应使用统一的信封,并标有“大学生档案专用”字样。

2.在信封表面填写发送单位和发送单位信息。派出单位必须是我的研究生院。

3.信封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发送单位印章。

十八。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里应该有哪些材料?

高中毕业生报名表,高考报名表,大学毕业生报名表,学习报告单,硕士博士相关材料,就业通知书。

十九。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转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待归档事业单位办理转学手续。中共预备党员需要在预备期满前办理转岗手续。

XX。大学毕业生如何找到自己的人事档案?

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原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查询人事档案派遣地,一般是学生来源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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