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业务“跨省服务”服务正式启动。新服务、续保(包括过期更换、破损更换、数据更新)、迁移、挂失注销、伤残类别/等级变更等都可以实现“跨省服务”。
一、申请条件
残疾人证坚持自愿申请、属地管理和按残疾标准评定发放的原则。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户口,符合残疾标准,具有视觉、听觉、言语、肢体、精神等多重残疾的,均可申领残疾证。
二。应用程序
在线申请门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信息服务平台
1.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互联网“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自行提交残疾证申请,下载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请类型残疾认定所需材料及必备条件,准备好全部申请材料,上传照片,提交网上预审。
2.窗口应用程序。申请人(或监护人)需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区/市残联申请认定(城阳区、莱西市可直接到评估医院)。
如果申请人确实无法搬迁,其亲属可以代为办理。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三张。
申请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应当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非户口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半年以上的居住证。
四。处理过程
㈠申请
1.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互联网“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自行提交残疾证申请,下载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请类型残疾认定所需材料及必备条件,准备好全部申请材料,上传照片,提交网上预审。
2.窗口应用程序。申请人(或监护人)需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区/市残联申请认定(城阳区、莱西市可直接到评估医院)。
如果申请人确实无法搬迁,其亲属可以代为办理。
(2)接受
1.网上受理。办证人员会在线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然后进入下一个流程。
2.窗口受理。对提供完整材料的申请人予以受理,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将受理的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残疾证系统(以下简称残疾证系统),并告知申请人残疾评定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人资格、不同意伤残评定结论公示(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除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有其他不合规情形的,不予受理。
(3)评估
申请人持身份证和《评估表》到指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医生根据伤残标准,做出明确的伤残类别和等级的评估结论,填写评估表并加盖公章。
(四)公示、审批
工作人员定期到指定医院取回评估表。凡符合评定标准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分管领导审批,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印残疾人证并盖章。
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处理。
(5)分发和归档
根据申请人意愿,残疾人证可由本人或经街镇残联、社区(村)以特快专递方式逐级寄送给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行领取。
区残联将对申请表、评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并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