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社保新政策

杀鸡用牛刀2022-08-15  3

吴江区社保缓缴政策

武江区人民政府5日发布《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政策意见》。

(社保缓缴部分用红色字母标注)

01支持对象

《意见》支持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

02政策实施期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政策发布之日起3个月。中央、省、苏州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吴江也跟着出台。

03吴江意见进一步“加码”

按照苏的十个“有利于”,吴江的“意见”进一步“加码”,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第十八条政策涉及加大财政支持、稳定职工队伍、激发企业活力、优化政府服务等四个方面的配套措施。旨在“快速准确”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0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将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撤、不断、不压贷;确保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降低成本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三要一要”重点领域和出现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上下调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平价金融服务,简化外汇手续。

05稳定劳动力

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落实帮助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支持企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返还标准可根据当地6个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企业2、3月份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期限可延长至3月25日(正常办理职工保险登记业务的企业,其他同类企业可参照),以延缓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按规定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全额缴纳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实行集中作息,维持正常生产经营。

06激发企业活力。

在激发企业活力方面,降低中小企业租金,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延期纳税;加大对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如果已经发放的富民创业贷款受到疫情影响,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延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加强对外贸易支持。对投保进出口信用保险的中小企业,因疫情导致出口遭受损失的,经保险公司核实赔付的,按照保费50%的标准给予支持,最高100万元(已参加苏州统保平台的不在此列);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力度。

07优化政府服务。

在优化政府服务方面,加大惠企便民政府服务力度,提供更多“雪中送炭”、“特色服务”等服务;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对新落地或技改急需疫情防控物资的项目实行备案制;开通绿色通关,用于防疫和治疗的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可即时送达;增加法律援助。出口企业因疫情与外商发生合同纠纷,提起法律诉讼的,所发生的诉讼费、翻译费100%补助,每家最高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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