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指南
三亚“电动摩托车”上牌
报名所需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非三亚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或暂住登记证明);
机动车原产地证明;
需要提供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等产地证明进行注册登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三联原件(已在网上核实的,无需提交);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登记,委托人凭委托人(车主)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交管12123平台网上委托证明办理。
网上商店
可在以下9个办证点办理“电动摩托车”、“电动自”、“非标电动车”的登记上牌业务。
注释
以上9个办证点无需网上预约,现场排队即可。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9: 00至12: 00至13: 00至17: 00,节假日休息。
已经登记的车主尽快去上牌点领取车牌,按规定安装。
“电动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经登记,且已领取的号牌未按规定安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和《海南省实施
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的号牌未按规定安装的),根据《海南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