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保单位新参保办理指南
昆明市医疗保险单位新参保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昆明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
2.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获得单位设立批准之日起30日内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二。所需材料
平日把数据采集软件拷贝到医保中心,按要求录入单位和个人信息。
1.批准设立该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税务委托扣款协议;
4.单位医疗保险开户申请书;
5.去年的工资单和退休人员名单。
以上材料应当查验原件和复印件。新参保人员中有医保卡的,应提供医保卡号。
三。处理过程
1.每月1-15日(正常工作日)到医保中心复制数据采集软件,按要求录入单位和个人信息;
2.材料齐全,马上办理。
四。收费吗
不
五.处理地点
龚欣区锦绣街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大楼二楼医保9号窗口
六。咨询电话
63966663
七。处理基础
1.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
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昆府发〔2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