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台湾通行证签注申请类别及条件
长沙台胞证签注申请类别及条件:
因私赴台湾省旅游、探亲访友、定居、从事科学文化交流活动、经商、学习、接受和处理财产、办理婚丧嫁娶等私事,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人口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大陆居民可根据需要分别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须根据不同原因符合相应条件:
(一)团队游:参加由国家旅游局指定的具有赴台旅游资格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省团队游。
(二)个人旅游:台湾省个人旅游城市常住居民或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永久居民,可申请台湾省个人旅游。
(三)探亲:探望在台湾省长期定居、生活、工作、学习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省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住。
(4)定居:经台湾省主管部门批准在台湾省定居的大陆居民申请定居。
(5)应邀:经国台办批准,赴台湾省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参加两岸业务洽谈、采访。
(六)商务:经国台办批准,赴台湾省进行考察、会议、洽谈、演出、培训等商务活动,以及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7)就读: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的省份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台湾省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大陆高校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八)船员:执行两岸航运任务。
(9)其他:赴台湾省就医、探亲访友、处理财产、参加丧事、诉讼、从事渔业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