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社保缓缴申请材料+流程
问:需要申请缓缴的中小企业如何申请缓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2020年2月2日,市政府发布《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的十项政策意见》。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需要申请缓缴的企业,可向统筹地区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经营困难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并附申请日三个月前的全部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和缴费担保凭证(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企业。
对于两个月内首次申请延期的企业,开辟绿色。企业除了填写申请表,只需要提供担保材料即可;同时,实行简易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延期缴纳社保费的申请期与社保费征缴业务的报告期一致。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职工社会保险2月份缴费年限的通知》,2020年2月15日前申请缓缴的,缓缴年限自2020年2月起算;2020年2月16日至3月7日申请缓缴的,缓缴期从3月开始;以此类推,申请缓缴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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