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残疾人证信息变更办理指南(入口+材料+时限)
一.应用
在线申请门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信息服务平台
1.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网络“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自行提交申请,准备好全部申请材料,拍照上传提交申请,进行网上预审。
2.窗口应用程序。申请人(或监护人)需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区市残联提出申请(城阳区、莱西市可直接到评估医院)。
如果申请人确实无法搬迁,其亲属可以代为办理。
二。所需材料
(1)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证及未成年人申请时必须提供)。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五)经常居住地残疾人联合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三。处理流程
1.应用
残疾人可通过全国残联信息服务平台或国家、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专区登记后申请残疾类别/等级变更,也可直接向县级残联残疾人事务服务窗口或居住地地方政务服务中心申请。
2.接受
县级CDPF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后,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并当场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3.估价
申请人到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4.宣传和审查
县级CDPF应当向社会公布申请人的评价结果。
公示完毕后,户籍所在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印制残疾证。
5.分配
根据申请人意愿,户籍所在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6.进度查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各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办理情况。
7.估价
申请人可以在服务结束后对残疾类别/等级的变化进行评估。
四。费用
免费
五、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经常居住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收集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指定的残疾评估机构名称。
录入和公示时限: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在收到指定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并完成公示。
考试系统办证时限:住所地县级残联收到经常居住地残联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打印、制作、发送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