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办理指南
兰州留学回国人员定居指南
适应性
归国留学生
所需材料
1.原城市户籍人口回国学习定居。
(1)销户证明或本人承诺;
(2)在中国最后一次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3)本人住房手续或拟落户户主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留学回国定居。
(1)省、市人社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介绍信》(在私营单位就业的,提供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2)聘用单位证明;
(3)在中国最后一次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销户证明或本人承诺;
(5)本人住房手续或拟落户口户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口的书面说明或证明。
处理流程和时限
申请人可选择本人在兰州的房屋所在地、亲属户籍所在地(需提供亲属同意其落户的书面说明及亲属户口簿)、就业地或任一派出所的顺序,或通过“户籍E办”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由本人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当场办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