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异地就医备案怎么联网结算?
网上结算
1.备案后可在备案地所有联网住院和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联网结算。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移至备案地的,取消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实现网上结算;省外需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参保地零星报销。实现跨省联网结算的时间将及时公布。备案期满后再次就医的,需要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2.省内临时院外医务人员、普通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门诊取消备案手续,医疗费用网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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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类型
1.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跨省临时就医人员是指自行外出就医的人员,以及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省外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