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心城区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延长至12月31日
关于延长中心城区(冀州、清远)电动汽车集中登记上牌的通知
公民和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我市中心城区(冀州、清远)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自9月30日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目前正在有序开展。
因疫情防控、业务量大等原因影响,为满足广大电动车车主登记上牌需求,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延长中心城区(吉州、清远)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超标电动车原集中免费注册期为2021年9月30日至11月30日。现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登记许可延长期结束后,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长期登记许可。
第三,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应当依法购买,并在号牌上登记。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资格,方可上路行驶。请安排合理的时间让车主上车牌登记。四。在登记上牌延期期间,电动车无登记上牌上路行驶的行为,以教育劝导为主,暂不处罚。具体调查时间将根据许可实际情况提前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知。
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