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是多少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的起始日期是指,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的日期。例如,公民出生日期为1975年12月30日,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为2005年3月27日,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应为200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7日。如果公民的出生日期是闰年的2月29日,在计算年龄时,非闰年的3月1日达到年龄。
2003年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定,具体如下:
1.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分为十年、二十年和长期。
2.为16-25岁的公民发放有效期为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为26-45岁的公民发放有效期为20年的居民身份证。
4.对46周岁以上的公民发放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5.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