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条件
甘肃无犯罪记录证明。
验收条件
(一)个人可以查询自己的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或者委托人需要当场核实身份的,经核实人证一致、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或者受托人应当按照受理机关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时补充,否则不予受理。
(二)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职工或者拟录用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禁止录用的规定。公司询价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接受机关
(一)公民本人申请查询的,由其住所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受他人委托的查询,由委托人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派出所受理。
(二)在中国居留180天以上(含)的外国人的申请,由其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三)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4)被查询对象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