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市区:
(1)4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和非全日制同等学力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的人员。
处理时间:
市级户籍窗口、区级户籍中心、派出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市级户籍窗口将相关材料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籍中心、派出所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籍窗口、区级户籍中心、派出所应当自收到审批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需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