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根据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有效期3年)的要求,不同情况所需材料略有不同。具体材料如下:
人才落户南京所需材料:
1.按学历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的申请人,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单。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或留学生回国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来说:
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居住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薛鑫在线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在国(境)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归国留学人员,应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的出国(境)学位证或获得国(境)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大专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申请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薛鑫在线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四)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缴费证明;
(5)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2.技术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请居住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须在评审时提交申报表或职称批准书。
技能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技能)三级以上人员申请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3.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应提供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