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医保卡在怎么办
[苏州工业园区居民医疗保险]
医疗证明签发
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供近期1寸照片。中心将通过协办机构向其发放居民医保卡、园区居民医疗保险证、园区居民医疗保险病历(以下简称“医疗证”),作为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的凭证。
医疗证明管理
(一)使用条例
参保人员患病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示医疗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其身份和证件后,参保人即可持卡就医,结算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体检证明。诊断书仅供被保险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被他人冒用。
(二)挂失并补足
被保险人遗失医学证明,应按下列方式挂失补办:
(1)遗失医保卡(有银联标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小学生及儿童需由其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到江苏银行网点挂失,并在申请换卡7个工作日后携带上述换卡申请材料到江苏银行网点领取新卡。参保人员也可拨打江苏银行客服热线4008696098进行口头挂失。口头报告有效期为5天。在有效期内,会员必须办理正式报告手续,否则口头报告自动失效。若被保险人在挂失期间再次发现医保卡(如未办理补卡手续),应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小学生和儿童由其监护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陪同)到江苏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功能解锁。同时,您应携带上述材料到“中心”办理医保功能。
(2)遗失医保卡(无银联标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小学生和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到协办单位或“中心”挂失。“中心”领取附属卡,然后通知协办单位或被保险人领取新卡。若被保险人在挂失期间再次发现医保卡(如未办理补卡手续),应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小学生和儿童由其监护人随同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到“中心”办理医保功能。
(3)遗失医保证、医保病历: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小学生、儿童需由其监护人陪同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协办单位或“中心”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