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南京配偶可以随迁吗
积分落户南京后,符合一定条件的配偶也可以随迁:
符合落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所列户落户条件的,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迁入落户。随迁,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满意:
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住宅落户,并登记为家庭户。
不符合前款落户条件的,可以在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持有直系亲属房地产权证的房屋、政府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赁房屋、已与单位承租的房屋、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有住房租赁证明的房屋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达到规定分数的,可向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南京市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3)无严重犯罪记录。
处理地点:
区公安机关应当设立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受理积分落户申请材料。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