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困户每月补贴多少钱?
青岛市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
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到2020年底将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在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10%。
2021年7月12日通知: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由每人每月12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特困群众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6元;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由每人每月9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20元。
特困人员接受集中供养的,其抚养费由区(市)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供养标准按月拨付给集中供养服务机构。
分散居住的贫困人口基本生活费由金融机构按照供养标准按月支付到贫困人口个人账户。
特困托养费由区(市)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使用,按照委托托养服务协议分配给受托单位和个人。区(市)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购买基本生活救助服务。,可用于为贫困人口提供日常护理或疾病护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