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津贴多少钱
最新消息:2020年元旦起,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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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计算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算。
计算基数的计算方法是将职工出生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
交货天数为:交货128天;难产和剖宫产的,增加15天;如果你有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用:
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一、凡符合生育保险结算支付规定,且符合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算;
分娩并发规定病种时,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算条件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算。
※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疾病包括:
羊水栓塞、顽固性产后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症、重度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衰竭。
3。产前检查补贴:
女性参保人员享受产检待遇,从在社区卫生部门登记出生信息之日起至本次劳动过程结束(分娩或因分娩流产或引产)止。
已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产前检查信息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符合产前检查待遇结算范围的费用,在3000元限额内,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4。生育和营养补贴: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算。
2019年7月1日起,计算标准为18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