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女参保人员外地生育费用报销办理指南
最新消息:2020年元旦起,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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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市级女参保人员外地生育费用待遇支付
设置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并在卫生部门进行了生育服务信息登记;
2.参加生育保险,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加工材料:
1.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
2.生育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女性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
4.女性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龙路251号A座6楼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B12-B15窗口
经办机构: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7日09: 00至17: 00,每月11日至月末。
电话: 0512-65230902,0512-69820490,0512-69820491,0512-6982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