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和政策
住院治疗
2021年4月1日起,非从业居民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线由 2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医保基金对4万元以内的部分支付75% ;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80%;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85%;20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90%;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每个结算年度参保的非从业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为 800元,市级以上医院500元,区(县)级医院和专科医院500元,乡镇基层医院300元。当年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第一次住院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提醒:
2021年非从业居民落户年度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保障参保居民权益,非从业居民住院起付线、支付比例、累计住院次数、累计住院费用、住院最高限额线不变,仍以一个医疗保险年度为基数计算。即2021年,居民住院起付线、结算比例和住院最高限额线不变,9个月内累计住院人次和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