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病种包括
最新消息:2020年元旦起,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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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病种包括: 羊水栓塞
难治性产后出血
妊娠急性脂肪肝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
妊娠并发心力衰竭
妊娠并发脑血管意外
妊娠并发严重血小板减少症
严重产科感染
产科多器官衰竭
生育医疗费用:
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一、凡符合生育保险结算支付规定,且符合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算;住院发生规定病种的疾病时,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