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昆明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以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女职工享受产假和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的天数计算,由用人单位统一收取。
计算公式为:实际缴费次数=月平均缴费基数(人民币)÷30(天)×节假日天数。
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以下天数执行: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158天,难产(含剖宫产)享受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享受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天数顺延。7天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
(四)输卵管结扎术休假30天,产假期间输卵管结扎术天数顺延;输精管结扎术休假15天;
(五)输卵管复通休假30天;输精管切除术休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