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位无集体户的落户地址是什么
最新消息:!
2020年2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南京市本科以上学历和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南京实施办法》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2019年文件有效期延长一年后,今年我市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执行。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对于符合《人才落户实施办法》要求,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公安分局还在单位所在社区设立了社区集体户,推出了新的“/S2/]9002号”专属地址。
全市人才落户受理点名单单位
咨询电话 | 南京就业单位无集体户 | 接受点市公安局025-68505950 | / |
玄武分局
025-84421143 | 分局办证服务中心(宣武区红山路196号) | 秦淮分局025-84427311 | 分局办证服务中心(秦淮区太平巷18号) |
建邺分局
025-84469632 | 建邺区行政服务中心(建邺区雨润街99号) | 南京市人才落户政策
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