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档案怎么调(调出+调入)
将人事档案转移到
一、处理对象
具有武汉市中心城区户籍或不具有武汉市户籍但被中心城区用人单位聘用的社会化管理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个人委托:本人户口或身份证在我市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委托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存档介绍信;在市区律师事务所工作的,需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见习律师)或劳动合同(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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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人事档案
一、处理对象
受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的社会化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文件传输证明,包括:
(1)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档案移交函;
(2)应届毕业生和派遣未满一年的人员,派遣到外地的,需出具派遣到外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和本科生)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持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机关单位的集体档案人员需要持有原单位同意调出的介绍信。
4.武汉市、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需提供武汉市律师协会同意调档证明,执业律师需提供武汉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同意调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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