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细则
研究生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薛鑫在线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在国(境)外学习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教育部认证的出国(境)学位证或获得国(境)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薛鑫在线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四)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缴费证明;
(5)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请居住登记,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须在评审时提交申报表或职称批准书。
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表;
(2)户口簿和身份证;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