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以下九类就业困难人员具有武汉市户籍,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40岁以上的女性或50岁以上的男性失业者;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的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后未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对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
二。具有武汉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为灵活就业的,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为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