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桂林收养子女怎么申报户口
桂林市收养子女户籍申报指南
在线办理方式:点击此处办理
受理部门:迁入地派出所或办证大厅。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要提交的表格:无
收费金额:0元
处理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夏季: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
申请条件:
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可凭落户申请、公证处出具的收养(抚养)公证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或辖区当地政务大厅办理。办理收养手续确有困难的,经公安机关采集生物样本、检测DNA,排除被拐卖(被盗、被抢)情形后,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养父母民族成分不一致的,父母双方到辖区派出所填写民族成分填写申请表,确认婴儿民族成分。
初步材料:
1.*申请户籍
2.*公证机构出具的事实收养(抚养)公证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3.*收养人的户口簿
4.*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5.*同时必须联系当地派出所或户政大厅采集生物检测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