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以下天数执行: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158天,难产(含剖宫产)享受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享受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天数顺延。7天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
4.输卵管结扎休假30天,产假期间输卵管结扎天数顺延;输精管结扎术休假15天;
5.请假30天输卵管再通;输精管切除术休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