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条件及范围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范围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的15%(100人以上企业为8%),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属于《大中小微企业统计分类方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
补充内容
以下群体将被纳入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支持范围: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收入来源暂时丧失的个体工商户;
二是贷款买车专门用于出租经营的个人;
三、贷款买车并加入网约车平台的专职驾驶员(平台需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专职驾驶员证明材料);
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公司或其子公司;
(五)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并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发生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上述群体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可控负债率(银行定义)内不受其他贷款记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