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直接落户南京
【《户籍准入办法》规定这些情况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十一种人才可以申请直接落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办理:
(一)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在本市的;
(2)受聘为江苏省大学生村官,在本市工作;
(三)属于国家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在本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并在本市就业或创业;
(4)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B证或《南京市人才居住证》,在本市工作或创业;
(5)博士后出站人员在本市工作或创业;
(6)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本市工作或创业;
(七)取得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
(8)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职业院校)本科学历或专科学历的35周岁以下毕业生在本市工作或创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按就业政策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毕业生,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9)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人员;
(10)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35周岁以下人员;
(十一)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十一项情形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市落户。)
十二种情况可以“投靠会宁”[S2/]
(一)投靠配偶,且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国家和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但均为本市集体户(大学生集体户和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除外);
(四)原是本市居民的现役军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
(五)现役军人父母投靠现役军人配偶,其父母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六)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现役军人父母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7)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父母投靠现役军人成年子女的。现役军人成年子女具有本市城镇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八)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含职业院校学生),已办理户籍,从大学生集体户口迁回本市城镇的;
(九)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港澳台同胞在本市城镇定居的;
(十)原户籍为本市居民的华侨回国申请恢复户籍的;
(十一)原户籍部门注销刑满释放人员户口的城市居民,申请恢复户口;
(12)原户籍为本市居民,但因简政放权、边境支援、支持三线建设等原因,户籍迁入其他地方的。现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被收容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被收容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归其直系亲属所有。)
此外士兵退伍安置、退役运动员安置、符合条件的华侨等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直接落户。值得注意的是,户籍准入办法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住宅性质产权住房,以及在本地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但不包括租赁私人的住房。具体范围由公安部门会同房产部门制定。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况大家就要考虑别的方式落户了,例如:积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