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办事说明:苏州如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领取额度如何计算?本文为您介绍苏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流程等相关信息。
接收配额
一、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缴费月数确定。
对应退休年龄的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1995年底前参加服役的人员,1996年后在部队服役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并能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存额的,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计算的储存额除以120计算。
2。每月生活费
月生活费=(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辞职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1%+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月数+计算储存额÷120。
3。一次性养老保险金
符合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1995年底前按其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放2个月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此类人员1996年1月1日以后仍有在部队服役时间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视同1996年以后的缴费年限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合并为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作为计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二。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
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630元;
②继续增加65岁、70岁、75岁、80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次月起按月发放,标准为每月5元、10元、20元、3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存款总额除以月数确定。
对应年龄的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