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增强门诊互助保障功能。建立健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慢性门诊疾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所有参保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从50%起。随着基金承受能力的增强,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根据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科学计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做好与住院支付政策的衔接。
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探索逐步扩大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些需要在门诊进行且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治疗进行管理。随着门诊互助保障机制的逐步完善,探索从疾病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为进一步完善互助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更好地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部署,我局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9月6日之前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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