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以工代训政策

2462022-08-15  11

西安长安区以工代训申请通知

一、申请时间和培训时间

验收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1月30日;培训企业获准开班后,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组织培训。

二。声明方法

通过陕西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http://1.85.55.147:9004/sxpxjgfw)申请

三。培训期

培训期为3个月。

四。受训人数

这次长安区有7000名学员,报名结束后将停止报名。

五、培训补贴标准

代职工参加培训的企业职工每人每月领取600元,累计每人补贴资金不超过1800元。

六。申报培训补贴

参与企业应在代工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申报补贴信息,到期后不再受理。

七。其他要求

1.代工人参加培训的员工不得重复参加申报;

2.这种代表工人的培训仅限于中小型企业;

3.报告期以3个月为限;

4.长安区已有7000人接受了代工培训。

八。咨询和联系信息

长安区人社局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联系人:赵

电话:8905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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