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办理流程
处理条件
1.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贷款申请人和共同贷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4.在苏州新购普通住房,且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了房地产备案手续;
5.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实施贷款担保。
处理过程
1.贷款申请人应携带全部材料到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办理贷款签约手续和担保。
2.贷款申请人持全部材料到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办理质押担保及质押担保贷款签约手续。
3.贷款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到服务大厅贷款银行柜台办理贷款签约手续,质押公积金余额。